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和25周岁以下(199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