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区自主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结合队伍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消防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思想政治教育及宣传等工作。
(一)法学、法律专业1名(取得法律资格证优先);
(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等专业2名(有从事党建、党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公务员
(三)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女性,年龄21周岁至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8年3月11日-2003年3月10日出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五)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加试),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七)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入围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八)聘用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与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四、工资待遇工资待遇面谈。五、合同解除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文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六、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进行管理。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上岗前由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培训(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三)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日常管理实行量化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参照消防文员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违法,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分和辞退。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三)本次专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最终解释。
银川市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11日